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0-10-18 14:30:58 作者: 来源:中国人大网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形成《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9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87.0万亿元、负债总额58.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7.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2%。

2019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6.9万亿元、负债总额91.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7.1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2%。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9.5万亿元、负债总额178.8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14.9万亿元。

2019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3.7万亿元、负债总额83.7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3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3.2万亿元、负债总额262.5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0.1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0万亿元、负债总额1.2万亿元、净资产3.8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万亿元。

2019年,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7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3.2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7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0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27.0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8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9万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全国国有土地、国有森林、草地总面积为截至2018年底数据,分别为50552.7万公顷(75.8亿亩)、8436.6万公顷(12.7亿亩)、28603.3万公顷(42.9亿亩)。2019年,全国水资源总量29041.0亿立方米,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着力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国有企业深入贯彻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力强根铸魂,中央文化企业、国铁集团、邮政集团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同步实现党建入章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专项行动。

2.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国民经济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快优化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支持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厂办大集体改革。

3.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研究起草方案,明确国企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为未来三年国资国企改革提供行动指南。积极推动组建政府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推开。

4.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微观基础。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指导和协调,前三批试点中,超过70%的试点企业基本或即将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任务,第四批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启动实施。指导中央企业通过科创板、产权市场等平台与资本市场对接,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做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积极稳妥补充金融机构资本金。规范有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稳投资”。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稳外贸”,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做好援外优惠贷款和“两优”贷款项目等工作,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2.全面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印发实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权董事管理的意见》、《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研究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中投公司改革;推动农业发展银行成立董事会,建立授权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加强中央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修订出台《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办法》。

4.支持普惠金融提质增效,提升用户金融获得感。印发实施《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运作。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第二期出资166亿元,累计完成支小支农再担保业务规模2627.2亿元、担保户数16万户,合作机构平均年担保费率降至1.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生效。严格资产配置审核,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制度。推进国有资产整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上线设备信息。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任务。

2.服务和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教育资源向边远农村地区倾斜,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两类学校”底部攻坚。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覆盖城乡的公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中央财政积极出资支持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三区三州”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

3.着力提升管理规范层级,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研究起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法制建设。印发实施《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管理的授权力度。

4.夯实管理基础,持续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探索资产绩效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加强财政资产管理与公共基础设施等行业管理的融合,逐步建立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围绕重大战略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政策规划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编制《京津冀平原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完成雄安新区2019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冬奥会配套交通项目、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减免不动产登记等中央收费事项。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

2.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稳步开展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严守数据真实底线,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落实中央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要求,编制印发总体方案。初步构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框架。探索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价评估体系和有偿使用制度。深化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实施土地二级市场建设。

3.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全面部署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各地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试点。推动规划审批改革,实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修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渤海综合治理。

4.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动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和利用,稳步推动国家公园试点。加强水资源整体保护和利用,持续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实施。

5.加强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严格开展清查治理和督察执法。完成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修改,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修改完善,形成国家公园法草案建议稿。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森林督查。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协作工作机制,推进执法监管平台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坚持和完善中央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加强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效监管。

(二)着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贯彻落实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精神,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加快构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框架,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职能有效发挥。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框架,适时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积极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加快构建国有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制度。

(四)持续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体系。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类型资产信息化管理。推进资产绩效管理、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工作。

(五)筑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不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健全完善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清查试点和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制定。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协作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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